生態環境部土壤中心與山東省生態環境廳簽訂戰略合作協議
發布日期:2020-11-27
11月27日,生態環境部土壤中心與山東省生態環境廳在山東省濟南市簽訂戰略合作協議。山東省生態環境廳廳長宋繼寶,生態環境部土壤中心主任李海生出席簽約儀式。
宋繼寶廳長介紹了山東省土壤、農業農村和地下水領域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取得的進展。他表示,山東省是工業大省化工大省,土壤重點監管單位和污染地塊數量達到全國第一,風險管控和修復任務都非常繁重。這次簽署合作框架協議,將進一步深化山東省與土壤中心的合作內容,借助土壤中心技術優勢,幫助山東省盡快找準問題難點,從政策、管理、技術等方面制定更加具體、務實、有力的措施,進一步提升山東省土壤和農村生態環境管理能力水平。
李海生主任指出,土壤中心與山東省生態環境廳在相關各個領域的合作發展空間十分廣闊,土壤中心將和山東省生態環境廳一道,堅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在部省協議框架下,深入推進戰略協議落實落地,本著“優勢互補、互利共贏、平等協商、協同推進”的原則,充分發揮自身技術優勢,圍繞山東省生態環境保護和污染治理實際需求,不斷加強合作的深度和廣度,共同推進山東省土壤、農業農村、地下水領域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共同構建污染防治技術支持合作的發展新格局,共同打造青山常在、綠水長流、空氣常新的美麗山東“新名片”。
山東省生態環境廳副廳長崔鳳友、姚云輝,相關部門負責同志;土壤中心相關部門負責同志參加簽約儀式。